中新社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30日发布公告,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同时,优化部分税务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全国统一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将原有的6个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减少至1个。同时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由15种减少至12种,并调整优化部分文书内容。
公告明确,要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审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全国统一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公告提出,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全国统一的实施规范,并根据清单和实施规范编写统一格式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在实施规范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并确保办结“零超时”。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公布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取消下放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履职不到位的要问责,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