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陈溯)记者1日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全国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2021年6月到2022年底,为推进依法治粮、依法管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开展了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1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行动有关情况。

  据介绍,行动开展以来,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聚焦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精准聚焦执法重点、严查重大涉粮案件、严肃处罚追究责任、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五项重点任务,确保“亮剑”行动强势推进、取得实效。特别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领导下,“亮剑”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预期效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表示,“亮剑”行动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法治成果显著。截至2022年底,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022例,罚款2475.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7.94万元。

  二是法治思维增强,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主动履职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实现从“重监督”向“监督与处罚并重”转变,通过行政处罚等强制惩戒手段,倒逼企业转变思想,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三是法治手段提升,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加大对案件查办流程的培训和模拟推演力度,在监管执法中逐步实现从“重实体”向“实体公正和程序合法并重”转变,行纪、行刑衔接得到进一步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联动配合不断加强,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有力增强了对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是法治队伍建强,“亮剑”行动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粮食流通执法监管的权威逐步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运用更加充分,黑龙江、辽宁、河南、山东、湖南、新疆等省(区)粮食和储备部门以及湖南垂管局均作出了罚款5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执法力度创历史新高。

  五是法治效力持久,“亮剑”行动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以陈顶新、擅自动用、套取资金、非法盗卖储备粮等重大典型案件,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及时总结推广案件查办经验,构建起违法违规行为“防火墙”。

  当天的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22年查处的十起涉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包括:中储粮某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稻谷轮换以陈顶新,套取粮食价差案;福州某米业有限公司地方储备粮轮换以陈顶新,套取粮食价差案;新疆额敏县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案;浙江省龙游县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规定案;上海市某粮食储运有限公司政策性粮食关联交易,损害国家利益案;内蒙古达拉特旗某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案;山东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售粮款案;安徽省巢湖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售粮款案;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售粮款案;吉林省四平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售粮款案。

  钟海涛表示,以上10起案例,有些涉及中央政府储备粮,有些涉及地方政府储备粮;有些涉及政策性粮,有些涉及商品粮。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手段低劣、影响恶劣,严重损害民众切身利益,严重危及国家粮食安全,通过严肃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教育警醒了粮食企业要守法经营。下一步将继续秉持“亮剑”精神,对违法违规行为更加敢于“亮剑”、更加主动“亮剑”,坚决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域”,努力营造粮食行业守法经营良好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