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6月9日电 (记者刘忠俊)记者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2023年1-4月该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02.2亿元人民币。其中,两批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127.7亿元,其他政策如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74.5亿元,有力减轻了各类经营主体负担。
分政策看,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43.1亿元,惠及105.8万户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21.3亿元,惠及29.3万户纳税人;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22.0亿元,惠及72.3万户缴费人;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19.5亿元,惠及14.1万户纳税人;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增减税11.6亿元,惠及5.5万辆汽车购买者。
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卢毅认为,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政策在突出“连续性”“精准性”和“制度性”基础上,对政策的覆盖面和优惠力度进行了扩展和延伸,特别是突出了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微观市场主体的支持,保障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可持续发展。
“1-4月公司三条生产线开通恢复生产,实现销售收入145万元,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2.9万元。”鼎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熊杰友称,减下来的税款再投入生产,生产总值有望再创新高。
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刘建表示,将通过线上线下精准推送政策、运用大数据破解供销难题等配套举措,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系列活动,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到位,助力纳税人缴费人实现税惠红利直达快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