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次出台专门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重要文件

  沈阳7月29日电 (记者 韩宏)记者29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获悉,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辽宁省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辽宁省首次出台专门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以软件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产业,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辽宁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均提出到2025年,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GDP比重达到10%。

  《若干措施》围绕引育市场主体、提升产业能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创新能力、营造发展生态等方面提出20项支持措施。

  其中,在引育市场主体方面,重点以资金奖励方式,支持引入世界500强中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以及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支持辽宁省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支持制造业大中型企业剥离信息技术研发应用机构,成立软件企业对外提供服务。

  《若干措施》指出,辽宁提升产业能级,做强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业、发展软件产业、加速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产业链、建设产业集群等,重点以资金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辽宁具有较好发展基础的软件等产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招商,积极引进上下游的生产或服务性企业,形成供需链条,提高本地配套率,增强产业竞争力。

  同时,辽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3项措施。重点鼓励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建设,发展通信产业;支持各领域数字技术标杆示范、典型应用项目;推动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载体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