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2月22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受贿一案。
检方起诉指控称,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甘荣坤利用担任海关总署财务科技司副司长、财务装备司司长、基建办公室主任,北京海关关长,湖北省副省长,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6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甘荣坤的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甘荣坤生于1962年5月,江西彭泽人,江西财经学院商业财会专业大学毕业。他于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1年6月,官方通报甘荣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同年12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参加迷信活动”“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赌博”“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等。
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披露了甘荣坤的贪腐细节。根据通报,2013年至2021年,他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等7人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11.57万余元人民币,他还要求私营企业主安排或陪同其家人前往境外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本次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甘荣坤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甘荣坤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完)